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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驗須知
教導組專章考驗原則
遞交計劃書須知
很多報考專章的童軍經常會問,可不可以在考驗前一兩天甚至在當天才遞交考驗計劃書,這反映童軍對遞交計劃書存在誤解。
計劃書原意讓童軍在進行考驗前做好充足準備,以免在進行考驗期間因準備不周而引致不必的問題,因此做好一份計劃書是考驗成功的基石,應考的童軍理應倍加重視。至於區專章組要求應考者必須於考驗前十四天遞交已完成的計劃書,其原因很簡單直接,因為沒有人能保證自己所做的計劃必定十全十美,因此給予自己十四天時間來檢查計劃內容,亦可及時修補不足之處,以收作好準備之效。再者,倘若應考者能於十四天前完成計劃部署,便能有充足時間作好應試前準備,有助童軍提升接受考驗時的表現。因此,區專章組提出的要求,事實上乃希望能灌輸準備周詳的正確觀念予童軍,亦能同時協助所有童軍妥善準備考驗,排除心理障礙。
版權法知多少
各童軍如需在考驗中利用非原著的資料,均必須謹慎遵從香港法例中的《防止盜用版權條例》,避免因觸犯有關法律而蒙受損失。
在一般的情況下,各童軍在取得資料作處理和利用之前,除非原著者對資料已作「可自由轉載」或「只可作私人用途」等聲明,或該等資料沒有版權問題,否則各童軍應該事先取得原著者的同意方可使用。若然無法聯絡版權持有人,在許可的情況下,建議大家不要利用該等資料作個人考驗報告之用。但在合理的情況下,只要大家不是濫用資料來作任何用途
(尤其是一字不漏地抄襲別人的作品),亦未必會與有關法律條文互相抵觸,相信大家亦不必太過顧慮以上的版權法問題。
從法律引申出來的,意味著任意抄襲別人的作品將可能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,即使這些糾紛未必是在法律上的。有見及此,各童軍應該盡量避免抄襲別人的作品,並以自己的處理手法和意見重新演繹題材,才是最理想的。
專章組建議:如你從某處取得可作利用的資料,除了事先獲得別人的許可外,亦應在報告末端加上「參考資料」,註明資料的來源和出處。
戶外考驗須知
很多進度性和專科/活動徽章考驗亦涉及於戶外進行考驗,尤其是那些活動需要到危險性較高的地方進行,例如郊野、水上等,活動的安全考慮便絲毫不可被忽略,否則意外很容易便因為疏忽而發生。
在活動前做好了安全措施,最終受惠的是活動參加者,而且活動的意外風險亦可以隨之大大地降低。
要讓各項活動和考驗順利而安全地進行,下列事項定須加倍注意和執行:
1. 在計劃前徵詢領袖和家長的同意
2. 務必按照香港童軍總會的指引,請求合適領袖或適當人選陪同出席活動
3. 在出發前準備一份周詳的計劃,然後於出發前最少三十天呈交給有關領袖和主考人審核
4. 在審核完畢並通過後,於活動出發前最少十四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區總部,以作核實
5. 建議於活動出發前七天向活動舉行地點附近的警署備案
6. 於出發前把活動詳情告知家長、監護人或有關人士
7. 在活動途中必須按照計劃指示行事,切勿在非必要的情況下改變計劃 (除非已作知會)
8. 在活動途中定時留意四周環境,保持良好警覺性,切勿逞強
9. 於活動完結後,謹記即時通知有關於活動前被知會的人士 (包括警署)
10. 把活動過程和細節清晰而詳盡地記錄下來,以及為是次活動作一檢討,以作參考
專章組建議:請各童軍於計劃進行戶外考驗前,與領袖和專章組商議考驗安排,並遵從以上需知進行考驗。所有在沒有知會領袖/區會的情況下或沒有由合資格人士帶領而進行的考驗活動,專章組有權拒絕承認有關考驗的有效性。 請參閱下列指引:
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處《遠足安全指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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